歐洲的自行車王國——荷蘭(圖文)
2009年12月22日 來源:華高萊斯 作者:網絡車友 點擊:399855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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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改進交叉路口規(guī)劃
l 防止非法停車
l 改進交通燈
l 準許自行車在公園中行駛
l 建新的道路連接路
l 不斷考量、改進自行車交通指示路標
除此以外,市政府也不斷增加、擴建自行車停車場所。
總結阿姆斯特丹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,政府采取了一個相對省錢的辦法,那就是從處理交通瓶頸開始,逐步建立一個完整的自行車路網。通常,這些交通瓶頸由騎車人協會基于調研結果、市民投訴電話數量和交通事故高發(fā)區(qū)統計報告等確定并上報。而交通瓶頸的處理順序是按其嚴重性決定的,越嚴重的地方,越盡早處理。這樣從短板開始,依據現狀逐一解決路面交通問題的方式,表現出更有效率的優(yōu)點。
交通瓶頸的處理帶來了真正安全而又易行的自行車路徑,最終一個完整的路網也隨之修建完成。將瓶頸處理方案與道路規(guī)劃方案相結合構成一個長期項目。自行車路網的建成只是這個長期項目的初步結果,利用政府基金將這個路網不斷完善則是它的長期目標。
格羅寧根
地處荷蘭北部的格羅寧根市的自行車交通規(guī)劃,也被公認為最為成功的案例之一,F在,在日常交通中,該市自行車的使用率已經達到50%,為荷蘭各地之首。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格羅寧根市都采取了哪些措施,使得它的自行車交通發(fā)展到如今的水平。
自1977年開始,格羅寧根市在交通規(guī)劃中制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機動車行駛的法規(guī)。如:規(guī)定中心區(qū)只有通過步行、騎車和公交車穿行,而在市中心邊緣地區(qū)停放汽車的費用也被調整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。建筑規(guī)劃中準許在以往的高速路中建房,使得以往的機動車路只便于自行車的通行。法規(guī)中還規(guī)定新建寫字樓須建為方便騎車上班的員工使用的淋浴室和更衣室。類似的交通規(guī)定使得騎車成為最便捷的交通模式,并使人們逐漸熟悉和習慣于這種交通模式。
該市政府提出提倡自行車交通的主要原因是提高生活質量。而改進交通所要達到的目的是:
Ø 建成一個簡潔緊湊的城市;
Ø 建成一個環(huán)保型交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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